党员教育和管理
发表时间: 2025-10-17
一、党员教育
(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
2、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教育;
3、形势任务和权利义务教育;
4、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教育。
(二)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
1、党课教育。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可采取上大课、座谈研讨、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丰富党课内容。
2、典型示范。通过总结具有突出事迹的先进典型,以此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带领广大党员共同进步,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党员管理
党支部要准确及时地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员的基本情况一般分为自然情况和动态情况。自然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入党时间、文化程度、岗位职务、奖惩情况、主要经历等;动态情况包括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
(一)党籍管理
1、申请入党的同志在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一天,就取得了党籍。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即失去了党籍。
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并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劝而不退的,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要求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6、违纪、受刑事处罚、自杀、出国出境等党员的党籍,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纪律处分
1、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2、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受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3、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支部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作出的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三)组织关系接转
1、党员因离职,支部协助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调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办理调出手续。预备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要携带预备党员所有的材料,材料必须密封。
2、党支部调入党员组织关系,必须持上一级的组织关系介绍
信方可接收。
3、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转往其所在街道(社区)。
4、在办理组织关系的过程中,要向党员说明组织关系接转的程序,并督促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出未落实前,对党员的管理工作仍然要负责。
(四)亮身份管理
1、亮身份,自约束,慎言行,起效应:
鲜红党徽胸前戴,党员责任记心中,先锋模范见行动。支部成立之初,我公司党支部老书记冯国球同志就要求党员上班期间必须戴党徽亮身份,因为党徽象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产党员佩戴党徽,戴出的是党员身份,亮出的是责任意识,彰显的是担当精神,体现的是高度自信,可贵的是接受监督。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我公司党员佩戴党徽亮身份早已成为一种习惯,广大党员纷纷表示,戴党徽亮身份是一种荣誉、一种激励、一种鞭策、一种责任,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率先垂范,让胸前的党徽更加光彩夺目!
2、一个党员一面旗帜:
我公司党员积极带头参与生产各个环节,采取党员帮扶车间的“蹲点”模式。即每个党员选择一个工序/班组作为其联系点,负责引领联系点班组员工的思想建设、生产安全、质量、效率改善等。同时由各党员带头在公司开展班组间的劳动竞赛、品质攻关、安全演练等竞赛活动,在公司内形成“你追我赶,勇于攀登”的工作氛围,目前我司每个工序有党员,遇到困难找党员已经成为广大员工的基本共识。
(五)责任管理
1、党员要积极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及公司其它活动。
2、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学习、观看教育影视、在公司内开展义务活动、外出慰问、外出志愿活动等。
3、每天自觉学习支部群里发送的学习文章/视频等。
4、每年6月底提交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注: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为一年限)。
5、外出学习后,每位党员要书写学习教育的心得体会,将材料提交支部学习委员。
6、对参加会议、集体活动迟到的党员,统一乐捐50元/次作为支部爱心基金,该爱心基金用于党员或员工出现困难之际。
(六)流动党员管理
1、流动党员释义: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2、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目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新时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3、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4、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5、公司员工属于党员但党组织关系不在工作地或公司的,需提供《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其它证明材料,公司党支部验证后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管理,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6、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
7、属流动党员的党员,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公司党组织,且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应按自行脱党处理。
8、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9、公司人事部门在招聘新员工时,要注意确认其政治面貌,及时做好登记。
10、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并接收,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按照规定缴纳党费,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并经常要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11、流动党员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它权利与在册党员一样。
12、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并及时更新。